西安一男子酒驾不思悔改 二次被抓将面临更严处罚
驿享驾考 2016/7/29 17:05:33
俗话说“吃一堑长一智”可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,这不,昨天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在辖区酒驾检查的时候,就查获了一名酒驾的驾驶员,更让人没想到的是,经过网络查询对比,这位驾驶员可不是第一次酒驾被抓住了。
昨天晚上,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在辖区设卡进行酒驾检查, 当交警对一辆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,车辆驾驶员引起了交警的注意。
交警:“喝了多少酒?”
当这名男子摇下车窗,一股酒气扑面而来,随后交警对这名男子进行了酒精测试。
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民警彭建国:“嫌疑人杨某的血醇检测浓度为29毫克每100毫升,属于饮酒后驾驶。”
令交警没想到的是,经过网络查询比对,这名男子在2015年8月就因饮酒驾驶被交警处罚过,可是没想到他却不思悔改,再次酒后驾车。
彭建国:“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1条第一款规定,饮酒后驾驶被处罚,再次饮酒(驾驶)的将会受到行政拘留10日以下,以及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,吊销驾驶证的处罚。”
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,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千万要铭记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不要以身试法,否则后悔莫及。